新北市新市國小一○三學年度學校志願服務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1、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 華總一義字第9000011840號志願服務法辦理。
2、新北市政府推行志願服務實施計畫辦理。
3、新北市政府教育業務志願服務人員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目的:
1、落實志工教育訓練,宣導志願服務觀念。
2、促進志願服務者服務績效,提昇服務品質,擴大志願服務功能;達到管理、運用、輔導、考核之整體運作。
3、提供志工觀摩學習、經驗分享的機會;明確了解志願服務概念、精神與內涵,建立正確的價值觀。
4、協助志願服務者取得認證,擴展志工業務,招募新進志工,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;並與全國志工發展趨勢接軌,成為全國性志願服務工作人員。
三、辦理單位:
1、指導單位:新北市政府教育局
2、承辦單位:新北市新市國小輔導處
3、協辦單位:新北市新市國小家長委員會/志願服務隊
四、實施時間:
特殊訓練:103年11月25、26(星期二、三)9:00~11:00
103年11月28(星期五)13:30~16:30
研習地點:新北市新市國小二樓會議室(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200號)
五、參加對象:
1、本校志工隊成員或有意加入志工行列之教師與家長。
2、新北市淡水區各公私立小學未曾受過特殊訓練之志工。
六、參加人數:特殊訓練各組別課程30人,共3組90人次數。(本校志工優先,若有缺額開放給鄰近學校報名參加,額滿為止)
七、研習課程:【附件一】
1、11/25(二)經典文學帶讀技巧2小時
2、11/26(三)齲齒及視力保健之治療與預防2小時
3、11/28(五)校園生態棲地特色3小時
八、報名日期:
即日起至103年11月20日(星期四)中午12點。
九、報名方式:
紙本報名:填妥報名表格擲交輔導處或本校志工隊隊長,以利承辦人員彙整、統計作業。
傳真報名:2621-9296 (註明轉交輔導處)
諮詢電話:2626-2141轉841輔導組長 蔣筱萱教師
十、備註:
1、參與志工特殊訓練研習人員,依實際參與之課程發給「志願服務志工特殊教育訓練研習時數小時」。
2、本次研習,請自帶環保杯。
3、經費來源:新市國小家長委員會相關經費支應。
十二、本計畫陳 校長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【附件一】新北市新市國小志願服務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表
日期
|
時 間
|
活
動 項 目
|
專題主講人
|
地點
|
11/25
(二)
|
08﹕50~09:00
|
報 到
|
輔導處
|
二樓
會議室
|
09﹕00~11:00
|
經典文學帶讀技巧
|
郭虹蘭
主 任
|
||
11/26
(三)
|
08﹕40~08:50
|
報 到
|
輔導處
|
|
09﹕00~11:00
|
齲齒及視力保健
之治療與預防
|
巫淑玲
護理師
|
||
11/28
(五)
|
13:20~13﹕30
|
報 到
|
輔導處
|
|
13﹕30~16﹕30
|
校園生態棲地特色
|
陳超仁老師
|
報名表﹕即日起至103/11/20(星期四)中午12點止,填妥後請擲交輔導處。
姓 名
|
生 日
|
身份證字號
|
聯絡電話
|
服務單位
(本校志工免填)
|
志工基礎訓﹕ □完成 □未完成
|
服務紀錄冊﹕□有□沒有
|
|||
地址﹕
|
e-mail:
|
|||
報名班別﹕(可複選)
□ 11/25(二)經典文學帶讀技巧暨班級經營
□ 11/26(三)校園植物介紹暨植栽照顧技巧
□ 11/28(五)校園生態棲地特色
|
||||
備註:欲申請服務紀錄冊之志工,請於報名時繳交一吋證件照一張。
|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